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必須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實體經濟是國民經濟的根基,對一國實現經濟持續增長、改善人民生活、提供就業崗位、提升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振興實體經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在新常態下,推動實體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必須正確處理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制造業轉型升級、互聯網經濟以及對外開放等多方面的關系。
處理好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關系
由于短期利益驅動,近年來不少地方出現了實體經濟邊緣化的情況。但是,抑制“脫實向虛”并不是要摒棄虛擬經濟。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結合,將給人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帶來革命性變化。事實上,虛擬經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虛擬經濟的產生源于實體經濟的內在需求,實體經濟的正常運轉和快速發展離不開虛擬經濟的支持;另一方面,虛擬經濟如果過度發展將會導致泡沫經濟,積累經濟風險。因此,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在壯大實體經濟的基礎上引導虛擬經濟有序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的“助推器”作用,形成虛實結合、良性互動的經濟運行局面。
處理好傳統制造業與現代互聯網經濟的關系
傳統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運用現代互聯網改造提升制造業。特別是在以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迅速發展為特征的新業態對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影響不斷加大的情況下,制造業必須超越傳統制造業發展的思維,實現“互聯網+傳統產業”等的多向滲透。尤其是要充分發揮“互聯網+科技服務”“互聯網+商務服務”“互聯網+金融服務”及“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優勢,快速響應顯性市場需求,積極挖掘潛在市場需求,促進資金、人才、科技、品牌、信息等創新要素的集聚共享,為制造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處理好政府有效激勵與尊重市場規律的關系
雖然在市場體系發育不全、企業資源供給不足的情況下,政府的介入確實有助于實現經濟趕超。但是,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政府保持過大的配置資源權力容易導致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低下。因此,政府應當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理念,改變過去慣用的行政性手段和計劃經濟思維。具體來講,就是要簡政放權,加強激勵創新的有效制度供給,制定有利于技術創新、市場競爭等的法律法規,構建起有利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和提高產業競爭力的產業政策體系,從主導要素資源配置向注重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轉變。
處理好金融改革創新與實體經濟改革的關系
金融作為融通資本的主要手段,是實體經濟的血液。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當前金融資源向實體經濟流動的渠道還不夠暢通,融資難仍然是諸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的一大難題。解決融資難既需要通過金融改革創新提高金融服務和調控的有效性,同時也要提升實體經濟回報率。只有這樣,才能使金融更好地發揮其對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持作用。
處理好“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的關系
不可否認,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招商引資”。今天,我們要逐步邁向創新驅動發展,讓自主創新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引擎。但是,自主創新與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和國外技術并不矛盾,需要在注重對外開放質量的基礎上消化吸收和融合創新。新一輪的對外開放應重視“招才引智”,即通過本土市場需求規模和結構優勢,將全球創新人才為我所用。當前應該抓住更多發展空間與機遇,建設新的國際合作框架,充分吸納全球科技、人才、知識等要素,積極培養與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特別是掌握國際先進高新科技的高端研發人員和善于應對國際競爭的科技型企業家,提升實體經濟的科技含量。
處理好兩種開放發展模式的關系
過去,我國憑借勞動力、土地等資源優勢,利用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實施大規模國際產業轉移的機遇,承接國際生產外包,從事代工生產和加工組裝,有效促進了實體經濟發展。這種“本土低端要素+國外需求市場”的發展模式,是以國際代工模式切入跨國公司主導的全球價值鏈低端為主要特征的。它容易造成產業結構低端化、能源資源緊缺和生態環境壓力加大等諸多問題,不利于實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新一輪全球化進程中,我國應當依托國內市場需求的規模優勢,通過企業國際化、人才國際化和城市國際化來集聚和配置全球創新要素,以此推動創新型實體經濟發展。這種立足“國內需求市場+國外創新要素”的開放模式,其內涵至少包括:一是主動擴大開放領域,由制造業開放向服務業開放擴展,提升制造業服務化、國際化水平;二是主動利用國外資源,擴大經濟輻射力,從原來單一“引進來”,向“引進來”與“走出去”并重轉變,將企業經營活動擴展到多元化的海外市場;三是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的制定,掌握對外開放的主動權與發言權。(作者:夏錦文江蘇省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江蘇區域現代化研究院首席專家)
新聞多一點
振興實體經濟,需要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要深刻理解這一點,還需對十九大報告進行更為全面而深入的學習,特別是報告中關于“堅持新發展理念”的表述,其實,四屆黨代會報告都對發展理念進行了明確的闡述,回望20多年來發展理念的變遷,或許才能對我國經濟發展理念的內涵有更多歷史縱深感的理解——
四屆黨代會報告的發展理念放在一起看你讀出了什么?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闡述了構成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的“十四條堅持”,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堅持新發展理念”。
發展,是指事物進步變化的過程,意味著事物的不斷更新。如何發展、怎樣發展,就構成了發展理念。而發展理念又是發展行動的先導,是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進程,發展環境不會一成不變,發展條件不會一成不變,發展理念自然也不會一成不變。
(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總是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適時提出相應的發展理念和戰略,引領和指導發展實踐。如,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科學發展、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每一次發展理念、發展思路的創新和完善,都推動實現了發展的新跨越。
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發展是硬道理。必須抓住一切機遇加快發展。發展要有新思路。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頭腦,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的實際,科學分析我國全面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新機遇新挑戰,全面認識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深刻把握我國發展面臨的新課題新矛盾,更加自覺地走科學發展道路,奮力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全黨必須更加自覺地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牢牢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堅持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著力把握發展規律、創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發展方式和體制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平發展,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打下牢固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新的發展實踐,深入推進黨的理論創新,在發展目標、發展動力、發展布局、發展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體現了對新的發展階段基本特征的深刻洞悉,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是我國發展理論的又一次重大創新。
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新發展理念”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強調“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二)
從改革開放以來關于發展理念的演進歷程來看,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其一,發展理念是在改革開放以來理論和實踐的雙重互動中演進的。一方面,發展行動、社會生活的變化,是以發展理念的創新和完善為先導的;另一方面,發展行動、社會生活的變化,也會反映到觀念領域,引起發展理念本身的變化。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的提出,體現了實踐和概念演變的邏輯必然,同時也是我們黨的與時俱進理論品格在概念總結上的體現。
其二,發展理念是不斷揚棄的過程。一定時期的發展理念是與一定時期的發展環境、條件、任務、要求息息相關的。新發展理念是針對當前我國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挑戰提出的戰略指引。當前,我國發展的環境、條件、任務、要求等都發生了新的變化,我國發展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戰略機遇期的內涵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日益迫切。面對這種新變化新情況,再堅持粗放發展模式、簡單追求增長速度,顯然行不通,那么確立新發展理念來引領和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就是水到渠成的。
發展理念不斷與時俱進,需要解決好“賦之以形”和“付之以行”的關系:
首先,在賦之以形方面,要解決好概念的言簡意賅和大眾化的關系。一般來說,無論是什么觀念或理念,只有當它具有簡單明了的形式時,才能產生有效的影響。另外,一定要以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語言形式表現出來,這樣才更易于內化于心,實現大眾化。大眾化,通俗地講就是老百姓感覺可親、可愛,這樣才能在形式上激起共鳴。比如,“中國夢”把國家的追求、民族的向往、人民的期盼融為一體,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表達了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愿景。因此,中國夢具有廣泛的包容性,成為回蕩在人們心中的高昂旋律。
其次,在付之以行方面,要真正落實到位。發展的理念提出后,關鍵在于付諸實踐。新發展理念要落地生根、變成普遍實踐,關鍵在各級領導干部的認識和行動。要深學篤用,通過示范引領讓干部群眾感受到新發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各級領導干部要結合歷史學,多維比較學,聯系實際學,真正做到崇尚創新、注重協調、倡導綠色、厚植開放、推進共享。這需要重點解決好頂層設計和微觀設計的關系。既要“粗”,又要“細”,特別是要從細節和微觀上去設計和落實發展理念。(作者:張旭東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